省消协:"双11"网络消费要坚持"八要五谨慎"
点击次数:2017-11-07 08:59:15【打印】【关闭】
“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来临,11月6日,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息,提醒广大网络消费者参与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时应做到“八要五谨慎”,避免合法权益受损,并倡议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购物秩序。
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尽量选择贴置工商电子标识以及管理机制较为成熟的大型购物网站,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避免误入“钓鱼网站”;清楚促销规则。促销期间,消费者要认真阅读各购物网站的促销规则,特别是促销活动期限、预付定金制度等,避免权益受损;要货比三家。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最好货比三家,从不同的购物网站了解其价格、商品信息,最好提前关注选购的商品在实体店和不同购物网站上的售价,并与当前促销价进行比较,避免被商家的虚假打折蒙蔽。此外,还要了解网络促销经营者信息,要保留好消费和促销凭证,要当面核验所购商品,要客观公正评价商品,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应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购物网站沟通投诉。消费者对经营者和购物网站的处理不满意的,也可以向购物网站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同时鼓励广大网络消费者,举报各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同时,谨慎对待低价,谨慎对待商家的宣传广告,谨慎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谨慎对待商品交易量及评价,谨慎向卖家直接付款。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和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严禁发布虚假广告、刷单炒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先涨价再打折、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