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给“网络害虫”钻营之机
点击次数:2018-08-23 12:08:35【打印】【关闭】
从“光鲜大V”到“网络害虫”,陈杰人操纵舆论、敲诈勒索的“大生意”,影响恶劣令人震惊。纵观其作案手法,算不上多么高明,但却屡屡得逞、银行流水过亿,背后折射的问题值得深思。
“如同一只互联网上的跳梁小丑”,是陈杰人的自我评价。他披着“意见领袖”“法律人”的外衣,刻意营造“为民请命”“新闻监督”的仗义形象,实则却哪里有“商机”就将触角伸向哪里,写文章、造舆论、发帖删帖等等,无不明码标价。以足够有迷惑性的公益人设大举圈粉,再将网友信任玩弄于股掌,变成自身造势敛财的筹码,这样自我包装、以网牟利的套路,本质上与秦火火、立二拆四、周禄宝等人并无二致。
以正义为名践踏良知,以法律为幌挑战法治,这些不法之徒与其说是在操纵舆论,不如说是在操纵社会心理。他们深谙互联网传播规律,对如何制造冲突爆点、煽动社会情绪、放大舆论效应等手法驾轻就熟。同时,他们深知许多人尤其是不少党政干部的普遍心态:不愿陷入舆论漩涡、宁愿“花钱消灾”息事宁人。他们或是“揪辫子”或是“扣帽子”,轻而易举地将注意力转化为“网络暴力”,借机变现获利。这样的一群“网络害虫”,挑起极端情绪、激化矛盾冲突,严重扰乱了网络生态和社会秩序。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大V也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对“网络害虫”的丑恶行径,理应依法严惩、绝不姑息。与此同时,全社会的法治思维和理性意识也需要进一步提升:“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摒弃畏畏缩缩的“怕事心理”,提升以法治化解矛盾的能力,才能真正捍卫好自身正当权益;擦亮辨别是非的双眼,抵制偏激情绪裹挟,才能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普及率为57.7%,线上舆论空间对线下社会运行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事实证明,虚拟世界同样会“害虫横行”“稗草丛生”,严厉打击网络舆情的煽动滋事者,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将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