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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维权网络 让消费者更放心

点击次数:2019-03-06 09:01:30【打印】【关闭】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是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呼唤,也是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南都记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是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呼唤,也是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南都记者从惠州市场监管局获悉,2018年惠州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34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44.98万元,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案件2311宗。

消委会: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3 .7万元

2018年,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处理消费纠纷投诉167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3.7万元。消委会工作有多个亮点:建立粤港澳消费维权跨区域协同机制;开展农村消费教育、服务和引导农村消费升级;还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法律援助机制;拓宽消费维权网络。

原市食药监局

立案1380宗罚没款746万元

2018年,原市食药监局全年全市共立案1380宗,罚没款共计746万元;其中案值5万元以上的较大案件3宗,吊销许可证2个,移送公安案件18宗,捣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地下窝点10个,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惠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查办了惠东县港口某“凤爪”加工厂无证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该案案值达42.6万元,逮捕了18人。

大亚湾区某休闲会所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该案查获一大批劣质轩尼诗、马爹利等品牌酒,案值14万余元;仲恺高新区某冰鲜档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甲案,该案由省公安厅协调、惠州市和东莞当地公安联动查办;惠阳区吴某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案,该案查获假冒辉瑞制药等知名药厂药品一批,案值23万余元;惠阳区张某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啤酒案等大案要案,该案查获假冒珠江、百威等知名啤酒一批,案值10万余元。

原市质监局

全年共抽查工业产品488批次

2018年全市各打假职能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各类单位20 .2万家次,查处窝点19个,假冒伪劣商品货值8000余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17宗,抓捕犯罪嫌疑人96人,判刑31人。

2018年,原市质监局对惠州市生产领域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年共抽查了工业产品488批次,其中合格476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97.54%。2018年原市质监局稽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检查企业59家次,办结各类案件14宗,立案3宗,查处涉案货值3.1万余元,下达行政处罚罚没款14.36万元,罚没款到位23.11万余元。

商品类投诉:受理9116起,数量居前五位的商品依次为:日用百货1983起、交通工具1424起、家用电器1137起、食品1079起、通讯器材890起。

服务类投诉:受理4233起,投诉居前五位的服务依次为:非现场购物936起、住宿服务489起、居民服务448起、餐饮443起、修理维护服务326起。

投诉特点分析

●日用百货投诉量居榜首:服装、鞋帽、家具依然是商品消费投诉的高发点,存在质量缺陷,标签标注不规范,“退、换、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交通工具多遭诟病:一是质量问题,销售时隐瞒车辆真实状况,车用零配件涉嫌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二是不按协议要求履行承诺,随意延期交付,变相加价;三是车辆维修存在“小病大修”,重复维修等问题;四是汽车“包修、包换、包退”责任落实不到位,相互推诿扯皮,逃避“三包”义务。

●家用电器问题较突出: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及小家电,一是存在质量不达标,标签标注不规范;二是售后服务不及时、不认真、拖延时间;三是随意夸大产品性能、功效和功能等。

●非现场购物侵权呈高发态势:互联网购物服务存在商品质量良莠不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虚设抽奖、虚假促销、付款安全存在隐患、七日无理由退货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住宿服务亟待加强:一是预付消费纠纷,团购网站预订房间未能给予保留,预订后无法取消、退款、更改入住时间等问题;二是住宿条件与宣传大相径庭,酒店(旅馆)的设施不配套,卫生不达标;三是收费不合理,入住时加价收取房费问题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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