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猪盘”“连环套”……最高法:预防网络诈骗谨记“四不要”
点击次数:2019-11-20 09:19:04【打印】【关闭】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网络犯罪
预防网络诈骗要做到4个“不要”:不要向陌生账号汇款,不要连接陌生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验证码,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网络犯罪大数据报告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中30%以上涉及诈骗罪,占比最高。
最高法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对2016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孙福辉介绍,2018年,微信超过QQ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冒充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达31.52%。
此外,除了冒充类诈骗,以下几类最新的网络诈骗手段同样值得警惕。
“杀猪盘”诈骗。这是婚恋交友型诈骗、网络赌博型诈骗的结合。诈骗分子往往是在各大婚恋交友网站或者是社交平台先寻找目标,以婚恋交友为幌子把受害人诱骗到设计好的境外博彩网站赌博。被告人通常声称可以利用网络漏洞赚钱,诱骗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他们称被骗方“猪仔”,把建立恋爱关系过程叫做“养猪”,最后行骗被称为“杀猪”。
兼职型诈骗。诈骗分子打着“刷单返利”的幌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网络兼职信息,只要参与就要交一定保证金,前期犯罪分子会兑现返利,让受害人放松警惕。到后期会给分配大资金任务,受害人要完成任务才能获得返利,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导致血本无归。
“低息免押连环套”诈骗。诈骗分子抓住借款人急于用钱的心理,提高借款额度,或用低息免押、快速放款作为噱头吸引受害人,结果导致小额贷款最后付出高额代价。
对于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提醒公众,第一,要有强烈的意识保护个人隐私、个人信息,身份证这些个人信息不要存手机里,不要给陌生人提供信息;第二,做到四个“不要”,即不要向陌生账号汇款,不要连接陌生的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第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轻信各种网络交友,不能贪图小便宜妄想一夜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