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
点击次数:2017-07-23 10:11:56【打印】【关闭】
红网长沙7月2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7月13日,湖南高院(2016)湘执12号案件,评估总价为14898.47万元的抵押财产6个加油站、1个油库的第一次网络拍卖完成。其中,3个加油站成交,平均溢价率达177.94%。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合议庭鉴于标的物价值大,加油站经营行业限制较多,潜在竞买人较少等情况,此次拍卖采取分开拍卖方式,降低竞买门槛,在淘宝网发布拍卖公告,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告,同时,在加油站经营行业进行了针对性宣传。
截至2017年7月21日,全省法院司法网络拍卖案件总数818件,拍卖标的物1737件,成交249件,成交额41969.39万元,溢价率45.4%,节省拍卖佣金1386.5万元。
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网络拍卖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3月3日,湖南高院印发了《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进行。《通知》还对负责实施部门及主要职责,司法技术辅助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拍卖公告、提示等发布,拍卖方式,流拍财产处置,应当终止拍卖的情形,网络司法拍卖改为委托拍卖的要求,司法拍卖的评估委托等进行了规定。
湖南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秉承公开、公平、公正,从发布拍卖公告到竞价过程全程在互联网公开,同时探索引入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引领看样、标的物信息疑问解答,充分实现了价值最大化,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网络司法拍卖相比传统委托拍卖高受众率、高变现率、高溢价率及低成本、低投诉的优势。
“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推进财产变现环节的重大改革举措,能够有效祛除拍卖环节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链条、堵塞廉政漏洞,是实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湖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正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