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治理中实现网络文化向上向善发展
点击次数:2017-09-10 13:16:34【打印】【关闭】
当前,日益普及的互联网已成为文化发展的重要平台。网络文化的发展促进了文化的繁荣,但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新形势下,我们既要深刻认识网络文化发展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又要治理网络文化发展中的一些乱象,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网络文化使文化发展呈现新面貌。网络文化生成于网络技术所创设的虚拟空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文化出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使整个文化发展不断呈现新面貌。首先,文化内容更加丰富。新兴的互联网和相关数字技术既打通了媒介之间的壁垒,也改变了传受之间的关系,使得网络用户可以创造大量文化内容,从而大大加快了文化内容的增殖速度。当前,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网络互动娱乐等不断发展,产生了海量文化内容,也撬动了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其次,文化形式更加多样。网络文化不仅在数量上迅猛增长,而且在形式上日新月异。网络文学充分利用电子阅读技术,不仅可以模拟传统阅读,还可以探索多媒体阅读等新体验;网剧不断进行颠覆性创新,并且与弹幕技术结合,加入社交属性;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直播等更是为互联网所独有,受到广大网民青睐。再次,文化产业更加兴盛。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0254亿元,首次突破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3.48%提高到4.07%,文化产业正向着2020年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迈进。这一迅猛发展势头离不开互联网的驱动和网络文化的发展。网络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IP资源、充满创意的产品、熟练的半专业劳动者以及大量明星偶像。通过统筹生产和跨界营销,借助粉丝经济和共享经济,可以激发文化产业的巨大活力。
网络文化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网络文化发展固然成绩斐然,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要关注以下四方面问题。一是价值观的混乱与失范。网络文化脱胎于“草野”,又为资本所追逐,易于流行却转瞬即逝,走马灯般的变换导致网络文化所体现的价值观容易处于混乱和无序之中。网络文化所偏爱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与取向,本身就长于解构而非建构,长于挑战规范而非确立规范,难免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某些人群出现理想坍塌、精神贫乏、价值缺失等问题。二是个体的封闭与固化。互联网看似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文化内容,实际上它却很容易使人们固守原有价值观,不愿意反思和接受挑战。新闻聚合平台通过精准推送为人们提供大量相似的新闻;各种网络娱乐产品越来越套路化、模式化;在社交媒体上,人们也偏爱关注那些“三观”相近的人。这使得人们获得的信息越来越同质化,容易陷入“信息茧房”;使得人们执着的某一价值观日益固化,容易形成“观念气泡”;使得人们习惯的文化内容一再重复,容易带来“井底文化”。三是群体的撕裂与对抗。网络文化偏爱标签化。网民们发挥创造力,贡献了众多网络流行语,其中一些流行语成为某些社会群体的标签,甚至造成污名化。网络舆论又易于极化,公共事件和公共议题一出现,在网络上就会形成热议,热议中常会出现一言不合即互相攻讦的局面,非理性言论屡见不鲜。非理性的网络文化有可能放大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群体之间的撕裂乃至对抗。四是历史的断裂与虚无。在网络文化中,历史为叙事和人物塑造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但一些作品或是为了追求戏剧化效果,或是疏于查核考证,历史变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如果历史在网络上被歪曲、被虚无,那么,民族和国家未来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扎根的土壤。面向未来,一个失去历史地平线的社会必然出现“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的迷茫。
网络文化治理需要新理念新方式。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文化,我们应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治理理念和引导方式,在保持网络文化创造力的同时将其导入正确发展轨道。首先,坚持宽严相济、放管结合。文化需要创造力,网络文化的发展更有其特殊性,这对网络文化治理在理念和方式上都提出了新要求。网络文化治理需要分层分类进行。比如,对于一些具有危害性的网络文化乱象,要加强治理、杜绝危害;对于网络上标新立异的青少年亚文化,不妨给予其探索的空间,同时加强引导。其次,坚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有关部门应思考和把握文化发展大势,将网络文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中加以考量,重源头、重趋势、重引导。治理网络文化犹如治水,在封、堵、禁之外,更要疏、浚、通。这就要求网络文化治理善于探索新的政策措施,在保持网络文化创造力的同时使其向上向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益助力。再次,坚持建章立制、依法治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应旗帜鲜明地坚持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旗帜鲜明地坚持依法治网。从治理网络谣言,到加强青少年网络游戏防沉迷管理,再到强化互联网版权,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开展。应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制定规则推动网络文化治理,从而形成良好的网络文化生态,使网络文化始终欣欣向荣、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