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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娘”成人之美要依法依规

点击次数:2017-12-12 09:08:07【打印】【关闭】

如果一些打歪主意的婚介机构不尽快悬崖勒马,还在我行我素,显然将会步北京华盛腾达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后尘。承诺推荐“身家过亿”的“优质对象”,收取

如果一些打歪主意的婚介机构不尽快悬崖勒马,还在我行我素,显然将会步北京华盛腾达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后尘。

承诺推荐“身家过亿”的“优质对象”,收取客户数十万元的“顶级”会员费,而实际上所推荐者系婚托冒充。作为婚介机构的北京华盛腾达信息咨询服务部,通过这种方式先后骗取30余名被害人400余万元。有记者12月7日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婚介机构最后一名被告人近日因合同诈骗罪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此之前,这家婚介机构已有6人因合同诈骗获刑,其中老板张美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5名员工和“婚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零六个月。

本来,无论是传统的“媒婆”式“红娘”,还是同事间牵线搭桥式“红娘”,抑或是现在网上婚介机构式“网络红娘”,牵线搭桥,成人之美,是一个受人们尊敬的职业,也是在做功德无量的好事。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如今一些婚介机构却不走正道,不仅打上了从相亲对象身上谋取超出服务价值的钱财的歪主意,而且还利用一些人希望找富翁的心理,以婚托冒充身价过亿的富豪,诈骗钱财。这种行为和做法,使得一些婚介服务演变成了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婚介机构也成了诈骗团伙,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婚介机构北京华盛腾达信息咨询服务部的数名工作人员及婚托依法作出判决,既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同时对婚介市场也是一个有效的警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方面,以合同诈骗罪对婚介机构的数名工作人员进行判决,这对众多的婚介机构敲响了警钟,如果婚介机构不走正道,利用各种欺骗手段骗取当事人的钱财,法律将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手软。近年来,一些婚介机构弄虚作假,利用婚托冒充富豪相亲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这说明,涉嫌违法的婚介机构不只上述这一家,还有不少婚介机构在打擦边球,在谋取不义之财。如果一些打歪主意的婚介机构不尽快悬崖勒马,还在我行我素,显然将会步上述婚介机构的后尘。

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也给那些准备通过“网络红娘”相亲的众多单身男女提了个醒。婚介市场上鱼龙混杂,在选择婚介服务时,还要提高警惕,识别“相亲套路”,防止上当受骗。比如,近期有媒体提醒单身男女相亲时需要注意,有的婚介机构通过媒体刊登广告来吸引有相亲需求的单身男女上钩,在获取这些潜在客户的联系方式后,由专业的“老师”(红娘)打电话为他们讲解,并诚邀去公司了解情况,以提供量身定制的优质服务。但事实上这些红娘只是个销售人员,只为会费,牵线搭桥不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对于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红娘”,就需要格外注意和警惕。此外,对于那些动辄收取高额“会员费”的婚介机构,相亲者也应当果断说不。

或许,有人认为,婚介机构“明码标价”收取“高额会员费”,是“愿打愿挨”,有些问题属于职业道德范畴,有些属于夸大事实而已。其实不然,婚介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婚姻介绍为由与被害人签订婚介服务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钱财,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违法婚介机构的经营者、实际参与介绍的“老师”、被婚介机构雇用的婚托,均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综上,对于“网络红娘”市场监管必须常态化,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严打严惩,以切实维护婚介市场秩序和相亲男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发现涉嫌诈骗行为的参与相亲的单身男女,要积极举报,与监管部门一起共同净化婚介市场,让那些靠婚托和欺骗手段牟利的“网络红娘”无藏身之处,无兴风作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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