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建个网络“有毒”内容黑名单
点击次数:2018-06-12 09:00:01【打印】【关闭】
以游戏、动漫、小视频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内容产品如今日渐风靡。互联网内容产业在丰富社会文化与大众娱乐生活、创造新业态新经济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网络“精神毒品”。《半月谈》记者在北京、浙江、广东等地调研发现,目前危害较大的网络“精神毒品”主要有邪恶动漫与成瘾性电子游戏等。其中邪恶动漫大都包含色情、血腥、恐怖等元素,从国外发端并大量流入国内。
相关统计显示,早在2015年年底,中国19岁以下网民就占全体网民的24.1%,其中年龄低于10岁的网民已经超过1800万人。不过,正如近年来的媒体调查显示,在低龄网民数量快速上升的同时,与未成年人网民相适配的网络环境并未形成。今年年初,一部分被改造为“儿童邪典”的动漫作品在一些视频平台传播,引发关注。随后,涉事视频网站被责令对相关视频进行下架,并采取屏蔽措施。这一应对当然是必要的,但从当前那些带有色情、血腥、恐怖元素的邪恶动漫的传播态势看,仅有临时性的事后关停下架还远远不够。
一方面,问题动漫除了在一些正规视频网站寻找出口,还大量充斥和夹带在各种网页、推送之中,呈现出碎片化的传播特点。如果说前者还能进行批量管理,但对于后者,从平台到监管部门注定要花费更大精力抓紧源头把关、清理,这指向的是整体网络环境的改善,以及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责任的强化。另一方面,随着少年儿童触网低龄化,为动漫、游戏、电影等建立分级制,不该再有犹疑。它具备两大直接利好:一是从互联网内容的制作、分发上,有效区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接触限制;二是增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意识,如为家长提供选择标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面对各类夹带“私货”的“儿童邪典”,必须建立起针对性的防护举措。因为它们已经超出了传统定义中“未成年人不适”的范畴,种种“不适”的元素、情节是穿插在各种看似正常的动漫作品中,具有一定隐蔽性,降低了监护人的警惕和辨别意识,也令查处和监管不得不更多依赖于事后应对。针对这一特点,从监管部门到各网络平台,在严把准入关的同时,也得加强以结果为导向的惩戒,对发现问题的情况绝不姑息。不妨考虑建立“黑名单”制,打消投机者的侥幸心理。
同时也得看到,让未成年人远离“有毒”的互联网传播内容,不只是一个线上问题,线下的干预和引导同样重要。顺应这一逻辑,从家长到学校都有不少工作要做。比如,那种把孩子扔给网络、忽视亲子陪伴的育儿倾向,应该予以警惕。做起来或许没那么容易,但必须承认,让孩子不过早对网络游戏、动漫形成依赖,最好的办法可能只有增加监护人对孩子的陪伴时间。这里的陪伴不只是简单的远离网络,而是指家长有意识地陪孩子上网、观看网络动漫,给孩子树立正面引导。另外,学校和教育机构也可以开设相应的网络行为课,让孩子养成正确的上网观念和习惯。
这方面其实是不乏制度要求的。今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要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广播、校园网站、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
全民“触网”时代,社会需要做的是给孩子打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并帮助他们养成对网络的正确打开方式。这项工作注定是系统工程,需要各个责任主体的配合,每个环节都不能掉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