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能否终结网络直播乱象?
点击次数:2018-08-23 12:07:26【打印】【关闭】
主播公开叫卖走私车和“三无产品”“未成年人直播炫耀怀孕”……近年来,网络直播快速发展,而网络主播的门槛低,有些平台需要提供身份证件,而很多平台无需验证实名信息。依靠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就可以开始直播,这也导致了网络直播平台内容参差不齐。
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六大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服务许可、备案管理,强化网络直播服务基础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存量违规网络直播服务清理工作。《通知》明确要求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对于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在法律法规间打“擦边球”的网络直播来说,这无疑又是一次“重拳出击”。
网络直播“野蛮生长”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已达8.02亿,其中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4.25亿,网络直播已经成为网络用户的重要娱乐方式。实际上,由于准入门槛低,网络直播乱象自2016年兴起以来就从未平息,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很多直播内容也常常游走在灰色地带,在法律法规间打“擦边球”。
从化妆品售假制假、叫卖走私车、销售“三无产品”演变成利用“伪慈善”吸粉,再到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未成年人直播炫耀怀孕”,“00后宝妈”在直播平台上盛行,造成恶劣的影响。
快手方面对此的回应是:“我们注意到有媒体报道,快手平台上存在低龄妈妈的视频内容,其中一些存在炒作倾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我们向因这些视频受到影响的用户深表歉意,也感谢媒体的监督。”针对媒体提及的问题,快手进行了全站清查,采取了以下措施:查删了数百个以低龄怀孕进行炒作的视频,对个别影响恶劣的账号直接封号。关闭关联推荐功能,在搜索入口进行拦截,增补了审核规则,升级人工智能识别系统,发现用户上传,将对上传账号立即处理,严重者直至封禁。
事后“补窟窿”的做法暴露出了直播平台缺乏相应的监管,业内人士认为,实现用户实名制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加强直播平台的监管是有益的。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网民以青少年、青年和中年群体为主,10-19岁的未成年用户占据全部用户的18.2%。这些青少年用户尤其需要平台和监管的正确引导。此前频频爆出的“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事件,因为平台未实行实名制,在后期的申诉、举证上形成了不小的阻挠。而且,通过用户实名制的监管,对于未成年用户的行为也能形成一定的规范作用,引导未成年人接触积极正面的网络内容。
首次明确网络直播多方责任
公益慈善成为某些无良网络主播捞钱手段,缺乏对未成年人的正确引导,随着新问题的涌现,业内人士呼吁,要严格执行网络主播实名制登记和“黑名单”制度,严管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此次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要求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
通知中,对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提出的最主要的三点要求分别包括:一、按照要求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向各地通信管理局报送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ICP、IP地址、域名等信息;二、对上述信息进行核验,不得为信息不一致、有关部门违法网络直播平台黑名单中的直播网站、APP提供接入服务;三、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监看、审查制度和违法有害内容处置措施。此外,通知强调,应用商店不得为列入有关部门黑名单中国的网络直播APP提供分发服务。
另外,《通知》在健全网络直播服务监管工作机制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涉及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商店各自的责任,比如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按照要求建立内容审核、信息过滤、投诉举报处理等相关制度,建立7×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技术管控手段建设,按照要求处置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此次下发通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通知》首次明确了行业监管中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商店等的各自责任,将推动互联网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沈逸认为,包括用户实名制在内的直播平台监管举措,是让直播平台结束“野蛮生长”回归常态的做法,是其发展的应有之意。
据了解,在今年7月时,就曾传出六大部门已经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即将下发到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的2018年上半年工作数据显示,上半年核发违法违规网络直播线索239条,部署对约30个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立案调查;取缔关闭网站及APP应用6.2万余个;共查处“扫黄打非”案件5500多起。
督促网络直播平台加快自查
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网络直播实名制,对新兴的网络直播平台起到了威慑作用,同时也督促原有的网络直播平台加快自查,完善监管。实际上,对于大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来说,网络直播实名制和主播“黑名单”的建立已经是平台监管的“标配”。
2016年12月1日起,国家网信办出台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这项被业内人士称为网络直播行业的“最严规定”剑指直播行业乱象,将为网络直播界定底线。《规定》指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映客直播方面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规定》发布之后,映客直播已经落实用户的实名认证,不仅如此,还重点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明确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映客发起直播。
新浪、搜狐、优酷、百度等20家网络直播平台也于2016年4月共同发布了《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对主播提出了实名认证等要求,开始正式实施;同时对现有主播未完成实名注册者,明年6月1日前完成实名认证。自律公约还承诺,网络直播视频保存不低于15天,不为18岁以下主播提供注册通道。并且根据自律公约规定,各平台对新申请主播进行实名认证。其中还包括人工认证,即申请者需在与审核人员视频聊天过程中回答若干问题,认证过程不得少于1分钟。审核人员认定申请者满足认证要求的予以认证,否则不予认证。认证过程视频录像永久保存备查。公约特别强调,各平台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
“‘黑名单’在网络直播行业意义重大,很多网络平台为了商业利益,不惜违背法律底线留住能够获利的主播,即便明知其是‘问题主播’,平台担心主播‘跳槽’,也不敢轻易得罪。”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黑名单”制度建立后,对纳入“黑名单”的主播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向省级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这样一来,“黑名单”主播将不能肆意“用脚投票”来要挟平台,也就让法治与诚信重回直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