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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能有多少客观公正性

点击次数:2019-11-29 15:04:50【打印】【关闭】

随着网络的普及,手机已不再是奢侈品,几乎是一人一机,甚或款式更新,赶时髦者一人多机。大凡手机持有者都会遇上“网络投票”那档事,或各种类型的赛事,或某个

随着网络的普及,手机已不再是奢侈品,几乎是一人一机,甚或款式更新,赶时髦者一人多机。大凡手机持有者都会遇上“网络投票”那档事,或各种类型的赛事,或某个行业的评奖,或特定项目的选拔,呼啦啦,寻找“朋友圈”拉票,套用《红楼梦》上的一句话:“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

移动互联网将人们安排在一个个虚拟而又现实的“群”之中。三五成群,“朋友圈”陡然而生,家庭群有之,同学群有之,同事群有之,成群结队,相互唱和,煞是热闹!“朋友圈”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生存距离拉近,除了给人们带来交流沟通的便捷外,还存在着一个潜在的信息流量,某个信息点击一下,无远不届,这也为“网络投票”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巨大空间。倘若某人要拉票,先是向自己“朋友圈”发出请求,“朋友圈”的朋友再各自向“朋友圈”发出请求,如此推移,滚雪球般的扩展,点击率飙升,经过一番比拼,“网络投票”结果揭晓。试问:这般由民间参与的“轰轰烈烈”的“网络投票”能有几多客观公正性?

我前不久接到朋友的手机信息,邀我为某烹饪行业的“点心大师”评选活动投票。且不说我在烹饪方面是外行,你连某位“点心大师”的简历及其作品都没个简略的介绍,我咋“投票”?倘若碍于朋友的情面点击了,那也是随大流,瞎起哄!有媒体调查显示:约有八成网友接到过朋友、同学微信投票的请求,只有不足5%的网友是因为自己对投票内容感兴趣,七成网友称存在刷票买票现象。“网络投票”暗含着虚假成分,这样的评比虽说以公众投票方式似有“公开性”,但难以客观公正。

“朋友圈”替各类评选活动拉票,实属不妥。更令人堪忧的是,“网络投票”竟然出现了产业化。日前,《北京青年报》披露:武汉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候选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到某“刷票公司”电话和短信,称:“可以找武汉本地人手工投票,保证安全,每一票都是一个人一部手机一个IP地址,主办方绝对监控不到”。该公司自称已帮助多家单位提供了这类投票服务,效果明显。它可以按照单位的要求来投票,投到前十名需付费6500元,前期付30%佣金,活动结束后再付尾款。说实在,“网络刷票”本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像这家“刷票公司”主动打上门来招揽生意的做法则不免让人惊诧不已!因为这不仅表明“网络刷票”已形成专业化、团队化,而且还意味着这一原本暗箱操作的“黑色产业”已在很大程度上趋于公开化——明码标价,愿者上钩。

相较传统的线下投票表决方式,借助互联网的线上“网络投票”,委实手段更为先进,无疑具有便捷、省事等优势,但是,它的缺陷无可讳言,很容易被少数人掌控拉票,更有甚者,被上述那类“刷票公司”以卑劣手段所干扰、操纵,进而严重影响评选结果应有的客观公正性。由此,我们呼吁:要慎用“网络投票”方式,改变对“网络投票”的过度依赖,更要依法严惩“刷票公司”之类的黑色产业链!*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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